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学习《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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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本级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盘委办发[2014]35号)文件下发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12月2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局长、党组书记魏旭阳主持并亲自传达了全文。在传达过程中,他强调《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盘锦市公务接待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接待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接待标准有了新的依据。他还详细地解读了《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各项条款,使大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明确了职责,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后,广大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把学习《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做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好我局以事务支持政务的职能,为盘锦全面转型、向海发展、以港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管理保障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