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工作动态

市节能办规范基层公共节能档案工作

    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规范化,近日市节能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规范好本辖区公共机构节能档案。一是建议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十一项基础档案,即组织机构档案、发文档案、收文档案、学习培训档案、创新工作档案、报表档案、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档案、各项活动及信息档案、节水型单位建设档案、节能制度档案、监督检查记录档案。二是要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档案的相关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健全、管理规范。三是要把节能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检查项目纳入到对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能工作考核体系当中。通过进一步规范公共节能档案,必将促进我市公共节能工作进一步提升。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做好电梯维护与保养
下一篇: 盘锦政通物业公司做好物业人员储备及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