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教育园成为我市首个节约型示范单位
- 发布日期: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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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盘锦市委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全会提出的“全面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增效”总体战略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盘山县教育园为点,扎实推进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统筹安排、全程指导、倾力支持”的工作原则,采取多项措施致力于将教育园打造成公共机构节能增效、节约示范的新亮点,并于近期取得突破性进展。8月25日,盘山县教育园由于节能增效和节约示范作用达标,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验收评比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被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成为我市首个获此荣誉的单位。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在巩固盘山县教育园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教育园节约型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在我市公共机构中推广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的好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增效,以真抓实干的行动把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