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与统计工作
- 发布日期: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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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辽财资函〔2015〕532号《关于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现值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于10月中旬对单位所有产权房屋进行登记造册,并做好现值评估及统计工作。为确保房屋产权登记无误、现值评估合理,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协调原房产执有单位及房屋归属产权部门、评估公司,在保证产权调配不丢失的基础上,反复确认资产类别、权属性质、房产原值等相关数据,并根据产权归属,填制产权卡片,保证了房产登记准确完善。同时根据产权部门及评估公司等权威部门的市场调查评估结果确定房屋现值,保证了评估价格的合理准确。通过开展房屋现值调查统计工作,不仅使单位房屋产权信息进一步完善,同时也为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提供数据支撑,为辅助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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