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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科完善标准化制度 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标准化要求,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效果有奖惩”,资产管理科于近期对本科室各项工作进行了标准化细化,以便解决资产管理工作落后、效能低下的问题,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一、完善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周转房管理三大工作主块标准化制度。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省直机关易地调动厅局级领导干部临时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规条文为执行基础,通过条文解读及实际操作经验,拟制细化标准化制度。二、强化科室其他制度建设。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及事务安排,资产管理科在完善三大主体工作的基础上,又推出了科室网站建设、参会制度、例会制度、工作检查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对资产管理各项操作行为进行了细致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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