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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教育园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15年10月12日,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组成的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验收专家组,对盘山县教育园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进行了评价验收。经综合考核验收,盘山县教育园以100.1分的优异成绩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盘山县教育园最终被评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殊荣,这是盘锦市唯一获此荣誉单位。
    几年来,盘山县各级领导、各公共机构非常重视重视节能工作,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于2010年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盘山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推进。认真落实各项节能工作,提倡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节能环保意识,倡导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能环保理念,定期通报各单位能耗使用情况,表扬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先后制定了《盘山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盘山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对盘山县原有的节能管理制度进行了整合和完善,形成了一套科学而行之有效的现代化管理体系。
    盘山县机关的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是机关节能降耗的生力军和实践者。历年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各公共机构都围绕相应主题,认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将勤俭节约,绿色生活的观念传播给每一位干部职工,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了对节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节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了人人讲节能的浓厚氛围,充分体现引领和示范作用。
    盘山县开展创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的圆满完成,仅是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一个新起点。今后,将再接再厉以创建第三批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工作为契机,继续巩固成果,严抓工作落实,学习和推广先进节能理念,宣传和倡导绿色工作生活,有效推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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