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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6 浏览次数:213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后勤管理、接待等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相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

2、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市直机关相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副市级以上领导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机关接待性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5、负责来我市四大机关办理公务和过往的副省级以上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节约能源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在我市召开的国家、省、市大型会议及重要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

7、负责相关会议室及会务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节约能源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级: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下属单位:盘锦人民剧场,主要职责:为市四大机关及社会团体提供会议服务。

二、部门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89.13万元(不含离退休),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73.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6.1万元(原市委老干部局大楼物业费20万元、人民剧场人员工资24.1万、人民剧场取暖费9万元、接待用车车燃费27万元、外市来我市工作领导租房费26万元、公共节能经费1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9.13万元(不含离退休),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6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部分)30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9万元、项目支出116.1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1、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16年比持平,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84万元。原因2016年车辆数64台(原政府办车辆49台,固定资产不在我单位,车辆由我单位管理使用,借公汽公司大客车2台,本单位13台),2017年车辆数45台,因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所以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6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一般印刷费0.9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0.2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2、政府采购信息

    原市委老干部局大楼的水费、电费及日常物业管理费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止,房屋数量1282.34平方米,价值3891428.50元;车辆数量45台,价值11585269.13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9848820.80元。

四、按照要求需公开的表(见附件)

要求:1.部门预算支出应当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同时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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