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销审批流程
- 发布日期: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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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财经纪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规范和加强我局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及现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销审批流程。
各项支出遵循三分离原则,“即批钱的不花钱、管钱的不报销、花钱的不结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规范报销流程:报销时,每笔业务的原始单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初审、财务审核、主管财经局长审批,并附有效的证明材料,财务部门方可给予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