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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办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推进盘锦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市节能办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文件,做出相关安排和部署,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垃圾分类纸质宣传栏,发放垃圾分类操作指导手册和垃圾分类宣传品,讲解垃圾分类基本常识以及垃圾分类的意义。通过举办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增强了各级公共机构与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让各级公共机构主动参加到实践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
    完成办公大楼和市直各公共机构分类垃圾桶的安放工作,并做好标识、合理摆放,引导和督促正确分类投放各种垃圾,分类回收率达100%;各县区、经济区及医院、学校、社区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落实,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100%的覆盖目标。不仅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还形成了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自觉性高,主动性强,但因为存在着认识模糊,导致垃圾投放还存在一些盲区。下一步,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培训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如讲座、组织参观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平台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以确保该项工作入心、入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证设施齐全。强化内部管理岗位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考评等制度和措施建设,培养干部职工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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