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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学习《盘锦市选派到镇村工作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

    4月28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盘锦市选派到镇村工作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旭阳主持并传达。
    在学习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旭阳详细传达了《盘锦市选派到镇村工作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重点传达了总则;干部选派;职责任务;日常管理;考核激励;严肃问责;组织保障;附则等有关章节。他强调,要按照市委统一要求,着眼大局,把政治过硬、能力较强、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选派到基层,做到人尽其才,推动选派优秀干部到镇村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了选派优秀干部到镇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现实需要;是筑牢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干部作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选派优秀干部工作,为奋力开创盘锦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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