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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标准化要求制定市直单位水电费管理标准

    为加强市直机关单位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市直单位制定出水、电费管理标准。按照各个市直单位划分共计17个区域楼水电费缴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科负责,具体管理标准按照每月21日由政通物业集团抄表员对管辖区域内的水表、电表数字进行统计,核算出本月用水量、用电量和具体水、电费数额,上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科及自来水公司,经后勤服务科对各项数值进行核实后,由自来水公司开具正规发票,电费的上缴也按照同样的管理流程,减少繁琐环节确立管理标准。
    通过水电缴费标准的制定使工作管理起来更加有效率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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