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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24 浏览次数:680
   
 
 
第一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后勤管理、接待等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相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
2、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市直机关相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副市级以上领导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机关接待性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5、负责来我市四大机关办理公务和过往的副省级以上领导的接待工作。
6、负责在我市召开的国家、省、市大型会议及重要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相关会议室及会务设备的管理工作。
7、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节约能源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会务接待科、公共节能科、后勤服务科、车辆管理科。
下属单位:盘锦市人民会堂。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108.54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7285.6万元,增长190.58%,主要原因是物业费3296万元、取暖费28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2.3万元、移交兴隆台区原市直单位办公楼资产评估费8.24万元。
收入包括:人民剧场人员工资24.1万元、人民剧场取暖费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110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08.5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1108.54万元,主要是物业费3296万元、取暖费28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2.3万元、移交兴隆台区原市直单位办公楼资产评估费8.24万元等。
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XX等。
(二)支出总计10455.55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6632.62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物业费3296万元、取暖费28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2.3万元、移交兴隆台区原市直单位办公楼资产评估费8.24万元。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7705.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56.64万元。
2.项目支出2750万元,主要包括辽东湾新区市民服务中心A、B、C、D、E楼租赁费1397.5万元、宏冠大厦租赁费150万元、旧城区市府小区东、中央商务区和水游城项目改造涉及市直机关单位房屋租赁费664.69万元、公共节能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3万元、绩效考评奖16.07万元、车辆购置232.3万元、招商引资活动经费44.8万元、家住异地市领导租赁费20万元、原市委老干部局楼物业维修费20万元、接待用车车燃费27万元、移交兴隆台区原市直单位办公楼资产评估费8.24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52.98944万元
主要是未付车辆租赁费154万元、盘锦市第七次党代会251.7万元、市委综合楼、市纪检委楼、原市委老干部局大楼、市巡察办楼取暖费115.78万元、绩效经费83.93万元、电费47.57944万元等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5.55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6632.62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物业费3296万元、取暖费28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2.3万元、移交兴隆台区原市直单位办公楼资产评估费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5.55万元,项目支出275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5.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8万元,其他支出135.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1.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617.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50.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5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53.8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2.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4.1万元。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5.5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69.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7万元。
(4)招商引资支出44.8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支出4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5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31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9万元,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2万元。
(2)抚恤支出2.55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支出2.55万元。
(3)退役安置支出7.31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支出7.3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8万元,包括: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8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0.68万元。
4.其他支出135.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5.3万元。
其他支出135.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13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2.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106.23万元,增长24.63%,主要是购置工作用车,其中:2台中巴车90万元、4台别克商务车12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XX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35.3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机关的公务接待,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45批次,2774人,,135.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6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6.64万元,比2016年增加7009.39万元,增长2018.54%,主要原因是物业费3296万元、取暖费28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2.3万元、移交兴隆台区原市直单位办公楼资产评估费8.24万元。
其中:办公费6.29万元、印刷费0.16万元、咨询费1.50万元、水费53.35万元、电费926.81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取暖费2870.95万元、物业管理费3296.15万元、差旅费1.31万元、日常维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万元、其他交通费24.74万元、工会经费3.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总计931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28.19万元;固定资产3582.23万元。固定资产中:
1.房屋1458.08平方米,价值424.14万元。
2.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3.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
4.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
5.其他资产占用情况。
其他固定资产2069.5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绩效考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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