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工作动态

严格规范节假日期间全市公务用车管理

    近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关于中秋和国庆期间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全市公务用车管理,提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
    一、落实统一标识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所有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喷涂统一公车标识,不准涂抹、毁坏公务用车标识,标识破损应及时处理更新。
    二、严格执行封存停放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必须统一封存在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主要领导签字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批准。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出车审批单,内容包括使用人、审核人、领导批准、驾驶员签字及出车详细事由、起始点、目的地、出发时间、回场时间等详细信息,并做好纸质存档备查工作,切实落实责任。
    四、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用车钥匙一律交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保管,禁止任何公车私用行为。婚丧嫁娶、祭祖扫墓、外出旅游、接送家属、探亲访友等一律不得使用、借用公车。
    五、严禁酒后驾车。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六、做好自查自纠。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对本单位(包括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七、各单位要将此通知及时发至所属单位。
    八、公务用车管理科对节日期间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 情节严重的由市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机关车队开展节前安全排查工作
下一篇: 召开智慧平台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