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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1月5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会议由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主任魏旭阳主持并传达。
    在学习过程中,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主任魏旭阳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内容。今年8月,党中央根据十九大以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与原条例一脉相承,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新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为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
    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要加强党性修养,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工作者,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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