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公 调整新组建单位办公用房
- 发布日期:2018-12-21
- 浏览次数:162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保证全市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充分利用机构改革契机,现场办公,调整新组建市直机关各单位办公用房。
12月21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主任魏旭阳带领相关人员,先后到新组建的的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发展局、医疗保障局,针对办公用房调整,进行现场办公,确保各单位在办公用房使用上符合规定,不出现任何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市直机关在综合事务中心加强资产整合、强化资源统筹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行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指导与监管力度。一是核实在编实有人员,对照单位编制花名册,真正实现按编制分配办公用房;二是通过使用细化,清晰直观掌握办公用房人员分布情况,以职务级别、人员数量为基础值,对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测算办公人员使用面积,及时规范使用行为,确保按标准使用。
12月21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主任魏旭阳带领相关人员,先后到新组建的的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发展局、医疗保障局,针对办公用房调整,进行现场办公,确保各单位在办公用房使用上符合规定,不出现任何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市直机关在综合事务中心加强资产整合、强化资源统筹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行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指导与监管力度。一是核实在编实有人员,对照单位编制花名册,真正实现按编制分配办公用房;二是通过使用细化,清晰直观掌握办公用房人员分布情况,以职务级别、人员数量为基础值,对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测算办公人员使用面积,及时规范使用行为,确保按标准使用。
下一篇:
第二次召开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