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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国家、省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我市贯彻落实的建议;承担《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运转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承担对外友好交流和社会事业合作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为市友协会议、理事的日常联络提供服务保障。

    (三)为全市广大青少年心理疏导、法律知识、青春自护、就业创业指导、婚恋交友、对外合作交流、优秀成果推广、全市性社会教育活动、示范性青少年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保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事务性工作;负责市青少年宫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五)参与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相关问题,提供相关建议;承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信息收集、整理、运行状态跟踪、统计分析等的事务性工作。

    (六)为对台招商、在盘台资企业和台胞提供服务。

    (七)为群众权益和信访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群众来访和来电事项登记、录入和转办工作。

    (八)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市审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软件的应用与培训工作;为外派监事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九)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

    2、财务审计科

    3、社会化服务保障科

    4、资产科

    5、接待科

    6、公共节能科

    7、公务用车科

    分支机构如下:

    1、盘锦市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

    2、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市人大分中心

    3、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市政协分中心

    4、盘锦市统一战线服务中心

    5、盘锦市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6、盘锦市人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

    7、盘锦市审计信息服务中心

    8、盘锦市青少年服务中心

    9、盘锦市青少年宫

    10、盘锦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1、盘锦市工商业联合会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要求,纳入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原市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

    3、原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4、原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

    5、原市台商台胞服务中心

    6、原市审计信息中心

    7、原市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8、原市工商业联合会信息服务中心

    9、原市青少年服务中心

    10、原市青少年宫

    11、原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12、原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3、盘锦市人民会堂

 

 

    第二部分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19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要求:

   1.收入预算944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419.17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

    2.支出预算9449.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92.08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3.因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是2018年8月新整合组建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5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云,公务用车运行费156.5万元)。

    因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是2018年8月新整合组建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192.08万元,因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是2018年8月新整合组建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办公费47.78万元、印刷费8.23万元、手续费0.3万元、邮电费14.28万元、差旅费5.43万元、工会经费10.71万元、会议费22万元、培训费0.2万元、福利费1.25万元、水电费1566万元、物业服务费4311.36万元、取暖费1495.82万元、租赁费84.8万元、其他交通费320.59万元、维修(护)费30.3万元、咨询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5万元、其他费用115.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4443.8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443.86万元。

    分项目如下:

    1.车辆租赁费144.5万元;

    2.物业服务费4299.3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3868235.43元,其中,流动资产25905994.42元,固定资产47962241.01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30辆(一般公务用车3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10531618.21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6个,涉及资金5081.1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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