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队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 发布日期: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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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高机关事务服务质量,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不断完善机关车队标准化建设,5月7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交通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处理情况作出明确的说明,详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的考取、签发、年检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明晰了证件考取、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划分。是目前我国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机关车队要求司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依法依规驾驶车辆,自觉维护单位形象,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章行车,珍惜自己及他人生命,严禁司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以任何理由违反交通法规,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车队定期有专人查违章,本着“谁违章,谁处理”的原则,由司勤人员自行负责扣分和缴纳罚款。 司勤人员要随时监控车辆安全状况,及时排查行车隐患,确保遵纪守法、安全驾驶,保质保量完成好机关服务任务。
通过学习,车队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新的交通法规更有利于城市交通规范、保护他人、保护自己;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更意识到违反交通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十分严重。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和对集体、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坚决杜绝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自觉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为全市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