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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开展全市行政办公楼的电梯使用安全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我市行政人员安全满意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于2019年5月23日至24日,积极协调政通物业、电梯维保单位配合盘锦市检验检测中心特检所对行政综合楼A-E楼、宏冠大厦、市委综合楼、市纪委等行政办公楼宇共57部电梯,进行了年度定期安全专项检验。

此次重点检查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粘贴到位;应急救援电话是否畅通;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及梳齿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是否定期进行电梯维保;电梯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是否落实到位等。其中重点对行政中心各办公楼57部电梯的应急照明、五方对讲、限速器和安全钳联动、厅轿门、轿顶、井道、底坑等电梯运行的安全部件及防护装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宏冠大厦6部电梯进行了125%载荷试验(即电梯轿厢装载额定载荷的125%重量时,当电梯向下运行至半程时切断电源,电梯能够在一定距离内制动停止,并且各部件无变形损坏),全面排查了电梯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行政中心各办公楼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能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能够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电梯的维护保养,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专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的力度,增强对行政办公楼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的次数,通过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来保障“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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