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 发布日期: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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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会议由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旭阳主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规定》共分七章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该制度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同时,国家将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魏旭阳主任强调,《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目的是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公务员制度机制,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专业化建设,拓宽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有利于解决非领导职务设置存在的属性界定不清晰、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
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充分认识到《规定》的实施更能调动广大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既实现了公务员之间能力、业绩的竞争性,也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消除官本位现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规定》的施行贯彻了“三项机制”要求,实现了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和能上能下的鼓励激励机制,为真正干事创业的优秀公务员创造了晋升的空间,为公务员队伍营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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