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审批管理“四个严格” 进一步规范经费报销标准化程序
- 发布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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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心各项经费支出审批管理,执行好财务报销制度,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财务审计科结合上半年财务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经费报销管理标准化程序,做到“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是严格把控报销时限。当月费用当月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月底如遇节假日应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销,报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三是严格实行“三分离”。做到审批与执行分离、承办与结算分离、结算与报销分离,即批钱不花钱、管钱不报销、花钱不结算。
四是严格落实双重审批制度。日常各项开支尤其是重要公务活动报销,实行事前、事后双重审批制度,按照从严从简、实事求是原则,一事一结。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增强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统一的财务制度规定,认真抓好“四个严格”,不断制定、执行、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标准,全力提升财务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水平,确保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有力,为促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