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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办积极开展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和 2019 年度辽宁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盘锦市节能办积极开展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申报工作。

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申报工作是每年盘锦市节能办的重点工作,通过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在全市机关单位中营造“绿色机关”“低碳环保”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市检察院、辽东湾实验小学、盘山县高级中学、大洼新兴幼儿园、兴隆台第三小学、盘锦市第一完全中学6家单位已经被评选为辽宁省节约型公共机构。

下一步,盘锦市节能办将以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申报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重点,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突出抓好节电、节水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低碳生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节俭意识,落实节能措施,提高公共机构效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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