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定标准的工作方法开展办公用房清查工作
在全市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挂牌成立,逐步实现了全市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我中心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用制定标准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采取拉网式彻底清查,严格按照标准,准确把握要求,切实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从2019年5月至11月期间,我中心分两批次组织对全市112家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实地核查清理,用制定标准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节省了大量的人财物时间成本,共腾退闲置办公用房5.4万平方米。一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核定各单位应配置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及附属用房的面积;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三定方案和财政统发工资表为依据,实地测量每一个房间的使用面积,按照房间内人员数量逐一核查使用面积是否超标,是否按标准配置使用服务用房;三是现场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75份《盘锦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问题和时限;待各单位整改到位后,填写《盘锦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检查登记表》并上报,共收回登记表64份。对未完成整改的采取定期不定期现场查验和督促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四是不断完善办公用房信息台账,建立房产信息台账、使用单位台账、闲置预留台账“三本账”,着重解决权属不明确、监管不到位、调配有困难、存量不清晰、维护不规范等问题。真正实现协同管理、信息共享、标准监测,常态监督。
一直以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标准化,不断制订、执行、完善资产管理标准化,积极探索,用创新的理念、思维和工作方法,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奋力推动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全域标准化建设,为打造机关事务标准化2.0提供资产管理和办公用房理论、实践支撑,为夯实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