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会议管理、物业管理、食堂管理三项标准通过辽宁省地方标准认证
- 发布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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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11日,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王立圣处长、省标准化研究院研究中心曲波主任一行7人来我市召开地方标准认证审查会。对我中心研究制定的《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会议服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食堂服务规范》进行了现场验收考核工作,并顺利通过了专家论证。
地方标准是由地方 (省、自治区、直辖市) 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此次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标准化研究院一行来盘对我中心研究制定的《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会议服务管理规范》和《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食堂服务规范》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组经过了反复的研讨论证,认为该两项标准是目前我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领域的最高行业标准,将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供执行标准规范,推动全省机关事务迈向新台阶。这也是盘锦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力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此次全省地方标准认证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坚持解放思想,坚持实践创新,深入践行高标准严要求促服务的理念,创新管理保障服务新模式,不断研究制定完善更多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标准,逐步实现标准化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继续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2.0,为推动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