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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中、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恢复机关工作秩序,做好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迫在眉睫。结合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初步明确集中办公时间。2月9日前,机关及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集中办公,确需集中办公的要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必须接受辖区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管理。  


2.严格体温检测和消杀管理。办公场所出入口必须设立门禁、放置提示牌,进入办公场所的所有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对手部及其他重点部位用医用酒精进行消毒,所有人员都必须配合,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按照各级防控指挥部的指导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3.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非本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外来人员要登记造册,由相关人员到出入口或接待室接待。


4.科学有效地进行消毒通风。会议室、办公室、电梯间等场所每天都要按照有关专业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确保办公环境的防疫安全。


5.减少各种会议和洽谈活动。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原则上不召开会议、商务洽谈,非开不可的可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会议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的防疫安全。


6.加强就餐管理工作。大食堂原则上都关闭,也可统一打包带回各自办公室单独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7.倡导上下班绿色出行。提倡步行、骑自行车或自驾上班,严格控制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班车班次,乘车人员和司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有效管控办公场所秩序。在岗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也要佩戴防护口罩,要减少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避免直接面对面接触,必须见面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并间隔2米以上,切实提高防护意识。


9.强化对返程人员的管理。对春节假期外出人员的外出时间、返回时间、外出地点、同行人员等信息要全面掌握、实行台账式管理,外出人员务必回来后必须自行居家隔离14日,无感染症状方可申请上班。


10.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动态掌握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情况,每天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有关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求严、工作实。


11.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未集中办公期间,要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公开电话、值班电话,确保联系畅通、运转正常。


12.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要求。以合适的方式组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要求,确保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短信等方式科学有效地宣传防疫知识,认真学习疫情防范知识并知行合一,带头践行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公告


为有效做好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工作,全市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调整为6家,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盘锦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


1.盘锦市中心医院

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0号

0427-8260718


2.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兴隆台区振兴街道

0427-7650036


3.盘锦市人民医院

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

0427-3276917


4.盘锦市中医医院

双台子区胜利街168号

0427-8286747


5.盘锦市盘山县人民医院

盘山县府前大街62号


6.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

大洼区金源街92号

0427-6859075 


专家提示:恰逢返程小高峰,从武汉等外地旅行归来,应避免与人密切接触,直接回家居家观察,并向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报告,服从登记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基层组织报告,在其指导下应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日旅行史、野生动物接触史等。请理解和遵守医院发热门诊诊疗流程和规范,接受医院工作人员的引导。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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