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做好疫情防控车辆保障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2-05
- 浏览次数:844
疫情期间,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为做好全市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和车辆防疫管控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方法和智慧化车辆管理平台优势,对全市范围内公务用车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既有力保障了疫情期间各单位用车需求,又确保了公务用车和通勤车辆疫情期间安全使用。
一是明确疫情期间应急车辆和机要车辆可以使用。按照市防疫指挥部指示要求和工作实际,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公务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原则上不集中办公的要求,明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应急公务车辆及机要通信车辆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中心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车辆保障。充分利用智慧化平台加大疫情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和保障力度,若本单位车辆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可主动提供车辆进行保障。中心车辆管理智慧平台在疫情期间全时段开放,各单位各部门可随时通过平台叫取车辆,大大简化了叫车程序、节省了用车时间,全力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方便。
三是明确疫情期间车辆防疫标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消毒等防疫工作,司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车辆出发前,用浓度为75%的酒精对车辆内部人员进行全面消毒,出发后每到一站,均需用浓度为75%的酒精对每名上车人员进行全身消毒并测温,体温正常的人员可上车,如有异常情况需马上上报并不允许此人上车。此外,车辆每运行30分钟,需开车窗通风3分钟,以避免交叉感染;到达终点站所有人员下车后,司机需要再次对自己和车辆内部进行消毒并通风。
四是明确疫情期间车辆防火标准。为保证使用酒精消毒时,不发生火灾危险,中心明确要求,车内所有人员禁止吸烟,车内消毒禁止使用喷洒式消毒方式,应使用擦拭方法进行消毒并避免撒漏,且保持车辆室内通风。同时,在每次进行消毒操作之前需先检查是否有烟头等易燃物,及时消除发生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