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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市直机关纪工委通知精神,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心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节礼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组织和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个人和家属旅行史及身体状况;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确保廉洁过节。

中心党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中心党组强调,要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管理有关要求,特别是《关于对境内重点地区入盘人员加强排查管控方案》《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盘报备的通知》等文件,做好个人防护,不带头聚集。要严密做好节日期间干部职工出(入)盘的申报、审核、活动轨迹核查等工作,为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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