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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1+1+10”项目框架 推进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下达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3号)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试点建设工作,中心围绕《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盘锦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标准化项目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盘锦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标准化项目机关建设标准实施方案》等共计10项子方案,建立起“1+1+10”试点项目实施框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中心对试点建设各项进行了任务分解,细化了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机关建设标准、财务审计工作标准、社会化服务保障工作标准、资产管理工作标准、公务接待工作标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标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标准、会务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标准、商务服务标准等10个子项目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形成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有章可循的工作格局,为试点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扎推进试点建设工作,持续发挥标准化在试点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融合作用,发挥标准文化的引领促进作用,不断推动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真正融入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为夯实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贡献盘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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