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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行政办公楼电梯安全检查

为全面提高我市行政人员安全满意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2020年6月3日至6日,我中心协调政通物业、电梯维保单位,积极配合盘锦市检验检测中心特检所对我中心统筹管理的128部电梯,进行了年度安全专项检验。

此次年度检查主要包括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粘贴到位;应急救援电话是否畅通;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及梳齿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是否定期进行电梯维保;电梯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是否落实到位等各项安全问题。其中重点对辽东湾市民服务中心各办公楼57部电梯的应急照明、五方对讲、限速器和安全钳联动、厅轿门、轿顶、井道、底坑等电梯运行的安全部件及防护装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宏冠大厦6部电梯进行了125%载荷试验,全面排查了电梯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从检查情况看,电梯维保单位能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电梯的维护保养。政通物业能够认真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培训,将标准化思维、理念、方法贯穿服务保障全过程。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消除了电梯安全隐患,增强了电梯使用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更加明确了电梯维保单位和政通物业的日常工作标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为全市行政办公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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