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响应“新基建”号召 推进市域充电桩建设
- 发布日期: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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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响应国家“新基建”号召,深入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工作,以社会化运作方式率先在盘锦市公共机构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生活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助力。
在推进充电桩建设工作进程中,中心主任魏旭阳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和电力公司等部门,多次召开现场协调会和专题工作会议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研究制定了市域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经综合考量,最终选址在盘锦市人民会堂、市委综合楼、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三处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其中盘锦市人民会堂、市委综合楼两处停车场计划安装14个充电桩(其中5个为一拖二充电桩),可供24台新能源汽车同时使用;在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停车场计划安装20个充电桩,可供20台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项目计划总投资700万元,中心积极沟通协调,均以社会化方式运作,整个项目政府零出资,既达到了节约型政府建设的目的,又为低碳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近几年,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充电桩建设不仅被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行业焦点,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在“新基建”政策的扶持下,充电桩建设处于加速发展的风口。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仅是我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新基建”、深入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更是对我市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环保工作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中心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发挥职能化优势,坚持先行先试,不仅在推动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争当能源服务新生态的践行者,更在节约型政府建设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