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联合印发《盘锦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国管节能〔2020〕39号)和《辽宁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辽机管发〔2020〕3号)的通知要求,近日,由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盘锦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为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创建对象、创建目标、创建内容、组织实施和推进要求6项主要内容,同时制定了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5个方面11项46条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评价标准,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培养节约习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各公共机构更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南针”、着力点和落脚点,以公共机构节能带动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让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成为习惯,逐步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全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