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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转发省委办公厅印发张国清同志在《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上的批示要求,10月26日上午,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旭阳主持。

会议指出,《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着眼加强中央委员会工作,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为保证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议强调,党中央制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会议要求,中心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中央出台该《条例》的重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政治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条例》精神和要求落实到机关事务各项工作中,为推动盘锦机关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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