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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机关事务掀开新能源公务用车新篇章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体要求和到二〇三五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远景目标在盘锦机关事务领域得到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的具体要求,盘锦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始终致力于推动机关事务向低碳环保的新能源领域发展的绿色征程,并于11月9日在兴隆台区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举行了新能源公务用车交接仪式,这也标志着盘锦机关事务继新能源充电桩落地之后,推动新能源开辟“新战场”的又一创举。

 

 

 

交接仪式上,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旭阳,副主任吕东波,公务用车科、公共机构节能科有关同志以及政通集团领导班子出席活动,吕东波副主任代表我中心发表讲话。他指出,采购新能源公务用车是我中心和政通集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举,也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对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指示精神的关键举措,顺应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趋势,也标志着我市公务用车正式进入新能源时代。不仅是为盘锦的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更是在全市倡导一种绿色出行的新风尚。

 

随后,魏旭阳主任从刘宁总经理手中接过“新能源公务用车”钥匙。此次交付新能源车辆共计14台,将以社会化方式为我市各机关单位提供环保节能、安全舒适的公务出行保障。中心上下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号召,持续践行“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理念,在节能环保、降低公务成本打造节约型政府方面展现新担当,在拓宽新能源发展视野、落实公务用车国产化发展战略方面迈出新步伐,在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决胜“十三五”、起步“十四五”的关键机遇谱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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