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 发布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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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约型机关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动员盘锦市各级党政机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节能办组织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坚持以节能环保、降低能耗为核心,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创建节约型机关,超额完成2020年度盘锦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目标。
近日,市节能办按照《盘锦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绿色办公、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5方面11项46条评价考核标准,成立专项验收小组,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首批申报节约型机关的市公安局、双台子区委宣传部、兴隆台区政府办、盘山县编办等125家公共机构,进行了实地验收,对照百分制创建标准进行现场打分,并对扣分情况进行了解释并提出改进意见,申报单位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时处理改正。最终经专项验收小组研究决定,125家公共机构全部通过盘锦市节约型机关验收,成为盘锦市首批被评为节约型机关的公共机构,创建率高达50%,超额完成2020年30%的创建目标。
下一步,盘锦市节能办将按照《盘锦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在全市公共机构大力弘扬节俭效能的机关文化,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各单位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力争到2022年,75%以上公共机构建成节约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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