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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等五家单位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盘锦市大洼区高级中学、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共5家公共机构获得国家荣誉,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是我市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中一环,也是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是为了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此次申报工作中,中心始终坚持用标准化2.0暨标准的思维理念方法开展工作,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统筹协调全市各公共机构单位,成功将包含我中心在内的盘锦市大洼区高级中学、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共计5家单位推向了全国,荣获了“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此次荣誉的获得,标志着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取得了又一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

一直以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机关等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我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发展规划,以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精细化管理,从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到办公楼节能改造,按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作为日常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绩效指标,挖掘节能潜力,创新节能模式,一步一个脚印落实,规范和完善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圆满完成2019-2020年度国家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示范单位优势,不折不扣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等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干部群众践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积极普及节能知识理念,加强节能行为引导;在机关、区内各小区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和垃圾分类等工作;利用节能周、世界水日、低碳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不断探索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新模式,为盘锦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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