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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室职责的目的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 目的

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明确办公室的工作质量责任,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

3 职责要求

3.1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3.2 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3.3 草拟全局工作规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

3.4 了解和研究文体系统管理工作经验,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5 负责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与落实工作。

3.6 分解各级各部门任务考核,落实考核责任,组织目标责任制考核。

3.7 负责组织信息上报与对外发布工作。

3.8 负责组织局机关各种会议,组织职工学习,准备学习材料,做会议记录。

3.9 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等工作。

3.10 配合领导党务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3.11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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