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做好2021年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台账上报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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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
自检自查(4月15日-4月30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办公用房使用台账》、《办公用房自查情况登记表》并上报至资产科,同时对各自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观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督查检查(5月6日-9月30日),中心资产科对照《办公用房使用台账》开展现场核查,对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配备、两处办公、办服混用、超期腾退、出租出借等重点问题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按期进行复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清理整改成果不打折扣。
今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心资产科将以此次办公用房专项检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