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入选辽宁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市
- 发布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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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辽宁省首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市,仅4个市入选,盘锦位列其中。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机制,在减少政府投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诸多优点,对全社会节能起着重要影响和导向示范作用。在省管理局组织召开的《推进辽宁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罗丽结合盘锦实际情况,提出要在校园供暖节能改造方面,实现合同能源管理的新突破。
盘锦作为全省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市,将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落实好合同能源管理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集中统一管理优势,深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同时鼓励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学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形成经验做法,为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探索更多路径,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节约和绿色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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