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解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安财解读《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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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制定9个方面27条政策举措。为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确保政策举措直达市场主体,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稳经济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第21条,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按照规定对省级创业型城市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奖补,对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2023年,我们将继续用好用足省本级配套就业补助资金,一方面支持经济发展环境较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创业政策及创业服务成效发挥较充分的地区建设省级创业型城市;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就业服务基础能力比较扎实,就业服务制度完善、手段多样、成效显著,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具有本地特色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或做法,重点就业指标任务完成较好,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较高的地区,建设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并按照规定对上述两类城市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另一方面,对辽宁省内孵化培育和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发展运营和信誉情况良好,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人社部新认定和复评通过的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定额补助,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基地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计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22条,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结余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30万人次以上、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1万人以上,提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各类城乡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2023年,全省将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一方面根据全省用工的实际需求,针对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以此提升各类城乡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助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全年计划培训30万人次以上;另一方面为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将面向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在校生,依托符合条件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为期3-6个月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每人每月1500-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内容将侧重数据安全、数字分析、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以此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适配度,全年计划培训1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