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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提升节能效能

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管理水平,促进全市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机关事务中心与市发改委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共同研究,计划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察工作对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使用情况。

提升节能监察效能,市发改委与市机关事务中心将联合下发通知,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依据,重点从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等方面内容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本次活动,市发改委与市机关事务中心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现场监察方式,进一步掌握全市公共机构用能情况,为我市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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