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提升节能效能
- 发布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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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管理水平,促进全市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机关事务中心与市发改委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共同研究,计划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察工作,对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使用情况。
为提升节能监察效能,市发改委与市机关事务中心将联合下发通知,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依据,重点从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等方面内容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本次活动,市发改委与市机关事务中心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现场监察方式,进一步掌握全市公共机构用能情况,为我市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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