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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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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参与研究国家、省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我市贯彻落实的建议承担《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运转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2. 承担对外友好交流和社会事业合作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为市友协会员、理事的日常联络提供服务保障。

3.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 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中心的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资产、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制定,承担机关事务改革的事务性工作。

2. 财务审计科

参与全市机关事务经费有关制度及标准化制定等工作;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公务接待经费、市机关车队运行经费、市直机关事务社会化购买服务经费的管理和审计提供服务保障;负责中心的财务工作。

3. 社会化服务保障科

参与市直机关社会化服务有关政策和标准化制定等工作;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直机关社会化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机关事务社会化购买服务的监督、考核等的事务性工作。

4. 资产科

参与全市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标准化制定等工作;承担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 接待科

参与全市公务接待和会务服务标准化制定等工作;承担来我市副省级以上领导、市级以上大型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6. 公共节能科

参与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平台建设与管理,开展节能宣传工作,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 公务用车科

参与全市公务用车标准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工作;承担全市公务用车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车辆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二)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设2个下属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人大分中心

负责市人大综合服务保障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外友好交流和社会事业合作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为市友协会员、理事的日常联络提供服务保障。

2.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政协分中心

负责市政协综合服务保障的事务性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791.14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1.14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事业收入0万元;

6.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 其他收入0万元;

10. 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9791.14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4193.21万元;

2. 项目支出5597.93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5114.25万元。

2024年预算同上年比较,减少了6802.24万元,减少了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项目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26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万元,减少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实有数减少2辆,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由原来的每辆车5万元,减少为每辆车4.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869.58万元,比上预算增加47.08万元,增长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水电费今年未压减。主要包括:办公经费8226.23万元委托业务费26.5万元、维修维护费293.6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25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14.25万元。分项目如下:

1. 2024年集中统一管理物业4844.31万元

  2. 统筹管理办公场所维修维护费269.9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6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614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45辆,价值1348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1,涉及资金5597.9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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