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检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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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11号)、《关于全面实施辽宁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辽机管发〔2023〕7号)及《关于全面实施盘锦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盘事务发〔2024〕1号)文件精神,市机关事务中心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全面提升食堂节能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近日,在前期充分摸排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独立办公公共机构食堂,对市公安局、市营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家公共机构食堂开展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检查工作。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随机了解等方式掌握食堂在落实反食品浪费要求方面工作推进情况,除了对供餐用餐环节进行检查,还对仓库等存储场所的卫生状况、存储物资的有效期、厨余垃圾处理等关键点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求食堂结合世界粮食日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常态化推动“光盘行动”,增强干部职工反食品浪费意识,助力节粮减损。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中心将持续推进常态化检查抽查工作,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公共机构食堂总数的三分之一,每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确保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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