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工作动态

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9-09浏览次数:64

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市委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829日至1115日,市委一巡察组对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2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中心的首要任务来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落实好整改任务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谋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锚定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难点,以强有力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主任办公会、8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分阶段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同时,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传导责任压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加强日常调度,强化措施落实。制定了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反馈的7方面43条问题和4方面意见建议,制定47条整改措施,并出台36项制度,严格按照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部按时完成整改。

四是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带头整改。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詹青春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了机关事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巡察指出问题,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到岗到人。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中心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分管责任科室强化整改,通过一对一、开短会等方式,跟进整改情况,推动形成班子成员指导督促、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研究建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制度,定期更新办理进度台账,汇总分析各责任科室和部门整改推进情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思用贯通要求有差距

1.2018年以来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针对“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等问题。中心党组按照“第一议题”制度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巡视工作、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心建立了督查检查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方案。

2.推进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发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不够充分。

针对“发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不够充分”等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与中心《“十四五规划》相结合,2024年7月31日,按照市委下发的《盘锦市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取消,中心继续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要求,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25年1月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办公工作的通知》,推进了全市各单位绿色办公工作,深化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发挥了公共机构示范作用。

3.统筹做好全市“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7方面中“节约用水”等3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到位,按照“人均用水量下降7%”要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降反增,2022年、2023年人均用水量同比分别增长3.86%、7.85%。

针对“节约用水等3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中心现已统计完成2024年1月至12月全年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在深入全市74家公共机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调市水利局开展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通过系统性更新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提升我市公共机构水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人均用水量下降9.7%,减少水资源浪费,推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4.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我市由“好”降为“较好”等次。

针对“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等次由好降为较好”等问题。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做好节能工作,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报工作进展,2024年考核评比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已高质量完成,同时中心扭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是资产运行耗费这一关键,推动公共机构在养成绿色出行、节电节水、“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等习惯方面走在前列,高质量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未按照市委要求将“挖掘地域饮食文化,实施品牌引领工程”形成专项工作方案。

针对“未按照市委要求将挖掘地域饮食文化,实施品牌引领工程形成专项工作方案”等问题。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春节前夕赴辽宁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实施品牌引领工程”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接待实际挖掘了盘锦渔家菜食材。

6.积极推进“辽河口渔家菜”系列产品包装设计宣传与衍生品牌种类不够,未实现“提升品牌溢价”目标。

针对“推进辽河口渔家菜系列产品包装设计宣传与衍生品牌种类不够,未实现提升品牌溢价目标。”等问题。中心已组织建立了5人“辽河口渔家菜”品牌团队,制定了百余种标准,同时对盘锦渔家菜的历史渊源、传统技艺、民俗故事进行系统性挖掘,为全国200余家单位进行文化宣传赋能,衍生品牌拓展8大类,丰富完善“辽河口渔家菜”。完善了“一餐一食”标准,同时新华网、中国商报等多家媒体发布由我中心、中烹协、中国社科院共同制定的《机关单位餐饮服务接待规范》团体标准,实现了机关事务系统国家团体标准零突破,从而提升了品牌溢价。

7.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延迟1年,打造“数字化+机关事务”中“公务接待 APP”等4项工作尚未开展或运行。

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延迟1年,打造‘数字化+机关事务’中‘公务接待 APP’等4项工作尚未开展或运行。”等问题。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及我市就贯彻落实大会提出要求,并结合中心职能职责,优化服务、保障等工作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强有力支撑。中心现已搭建了公务接待平台,2018年至2024年接待数据全面梳理完毕。

8.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表率”要求,推进全市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办公用品等2项工作不扎实,抽查9家市直单位(占比20%),3家存在纸张浪费或未宣传使用再生纸制品问题。

针对“推进全市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办公用品等2项工作不扎实。”等问题。2025年1月,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办公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无纸化办公的要求。现已对3家存在纸张浪费问题的单位以及中心各科室、政通集团办公用品进行了抽查检查,中心推进绿色办公工作,强化节约使用纸张、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意识,加快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尽可能减少纸张使用,积极倡导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党日活动,未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和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检视14个问题有5个问题未结合本部门实际;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定的7项“实事”清单,5项以日常工作代替“办实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未开展年轻干部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也未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2个支部未按照要求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支部书记未讲纪律党课。

针对“未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党日活动,未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和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等问题。中心按照省市委要求及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计划表》《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支部书记会议进行指导落实。各支部严格履行“三会一课”相关制度。

(二)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与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对全市办公用房指导管理不到位,58处办公用房中尚有17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占比29.3%)。

针对“对全市办公用房指导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关于化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房产未取得权证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辽机管[2024]4号文件的要求,中心现已对市委党校、市公安局交通分局等17家企业事业单位下发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通知,协调自然资源局、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未办理房产证的楼宇的历史原因和登记办理准入材料进行深入调研和梳理,根据各房产的实际情况将房产分为可登记、材料齐全后登记和不可登记三类并建立了不动产台账。

2.执行2020年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要求不彻底,OBD动态监管有漏洞,未实现车辆费用结算、绩效管理全程信息化、自动化

针对“执行2020年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要求不彻底”等问题。中心积极与市联通公司沟通协商解决OBD动态监管漏洞,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定期对全市各单位加装的OBD动态定位系统设备进行网上巡查,线下排查,监控其运行状态,并建立了台账,并督促各单位做到能安尽安,防止部分公务车辆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确保了OBD设备全覆盖、无死角。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局按照财政相关要求统一进行结算,所以未实现车辆费用结算全程信息化、自动化。

3.落实2020年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管理“打造‘明厨亮灶’工程”进展缓慢,11家机关食堂未完成此项工作(占比78%)。

针对“打造‘明厨亮灶’工程进展缓慢”等问题。中心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现已对11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进行了实地摸底调查,根据各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和操作间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高清摄像头加显示屏展示形式,达到“明厨亮灶”要求,市委综合楼现已符合要求,中心已与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等11家单位进行了对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4.规范机关餐饮浪费行为效果不显著,餐饮浪费通报制度滞后,3年来仅通报1次,抽查11家机关食堂,7家未曝光食品浪费行为。

针对“规范机关餐饮浪费行为效果不显著,餐饮浪费通报制度滞后”等问题。中心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及《关于全面实施盘锦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办公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要加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绿色低碳教育宣传、倡导节约粮食、践行“光盘行动”。现已对市委等15家机关食堂进行抽查检查,同时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评估各单位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中取得的工作实效,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抽查评估和通报工作,引导全市公共机构参与制止餐饮浪费行动。

5.发挥生活垃圾分类专班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不明显,未及时指导监督134家市本级公共机构推进开展垃圾分类措施等3项工作,向国家平台提供相关文件不及时,2023年10月被市专班办公室通报。

针对“发挥生活垃圾分类专班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中心按照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的要求,制定了《深入推进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办公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公共机构食堂实施垃圾分类,按类投放回收垃圾,对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的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及时报送了相关数据,加强对市本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指导督促市直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物业保障、常态化排除问题点位不够及时,巡察调研发现,个别办公楼空调制冷效果不达标、冬季室温低、3个办公楼存在漏雨、渗水、墙皮脱落等问题。

针对“物业保障、常态化排除问题点位不够及时”等问题。中心经与市营商局协调推进,联系专业空调维修公司对市营商局办公楼中央空调进行维修,市营商局办公楼空调制冷问题现已经解决。市委综合楼、市信访局等3家办公楼漏雨、渗水、墙皮脱落问题,现已修缮。

(三)履行监管职能与提升企业适应经济发展和抗风险能力有差距

1.政通集团贯彻执行“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定事项前置程序”不到位,2018年至2024年,33项董事会议题未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63项议题董事会先决定、后提交党委会审议。

针对“政通集团贯彻执行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定事项前置程序不到位”等问题。政通集团已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重点聚焦“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对重大战略、干部任免、党风廉政等事项的前置研究权;董事会强化战略决策、风险管控职能;经理办公会细化执行层面的权责,明确日常经营管理的授权范围等。

2.未按照市国资委要求,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未签订经理层成员“一议两书”签约文本,未建立考核机制。

针对“未按照市国资委要求,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等问题。政通集团结合市国资委指导意见及集团实际,细化岗位说明书,明确经理层成员的权责清单,确保考核指标可量化、可追溯。人力资源部根据《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正在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明确任期目标设定、考核标准、薪酬激励与退出机制等核心内容。

(四)落实意识形态、保密工作和化解信访问题与统筹安全发展有差距

1.2018年8月以来,3次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未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针对“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等问题。一是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中心经请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现已召开中心党组会调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詹青春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吕东波、赵俣轩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中心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夯实意识形态根基。中心党组按照相关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持续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思想状态,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抓早抓小,积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

2.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严格,2024年4月网站发布信息存在涉政错误表述。

针对“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严”等问题。中心已完成日常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整改,每日信息工作由发布人拟写、办公室主任初审、中心副主任终审后发布网站。日常市政府政务公开部门随时对发现的错误表述进行提示,第一时间进行修改完善。

3.未制定微信等社交媒体管理制度,未组织全员填写微信专项行动承诺书;部分涉密人员岗前未进行“三方”审查;4台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过敏感文件;集中保存涉密载体的办公室未配备铁门等防护硬件,涉密载体销毁没有清点、登记和审批手续。

针对“未制定微信等社交媒体管理制度”等问题。中心组织机关全员签订微信专项行动书,制定《中心保密工作制度汇编》。组织机关全员签订微信专项行动承诺书。对中心涉密人员岗前“三方”审查,建立涉密人员台账。对发现问题的4台互联网计算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以此为反面案例对中心人员进行了涉密工作知识普及,日常持续开展抽查、普查工作。已完成4楼档案室的门窗整改、灭火器配备等工作,5楼办公室配备了灭火装置。下一步研究推进报警器等装置。建立了涉密载体销毁登记台账,对需要销毁的涉密载体、文件等登记后移交市保密局。

(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有差距

1.2018年8月至今,未及时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3个年度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5个年度未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针对“未及时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等问题。中心经请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中心2025年3月召开中心党组会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2019年以来未结合部门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班子成员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未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2年和2023年有2人因打架、脱岗被处分。

针对“未结合部门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等问题。2025年1月,中心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报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相关文件已废止;2022年打架人员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并做出相应处分,2023年脱岗人员被人民会堂进行批评教育,召开职工会议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报送至中心办公室。

(六)落实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还有差距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疏漏,2019年至2023年,部分“年度部门预(决)算”、1直属企业支出27.4万元大额资金未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疏漏”等问题。一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中心组织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财务人员及人民会堂相关负责人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学习。二是中心有涉及“三重一大”的议题,由相关科室提供议题,分管领导审核、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报备,通过审核后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三是建立联审机制。中心大额资金支付,建立了财务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会议集体审议的三级联审机制,确保了大额资金支付前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杜绝“先支出后补程序”的现象。中心2025年预算资金编制中心党组已进行充分的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现已将2025年中心预算报送财政局。四是成立会堂“三重一大”议事领导小组。五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支部学习计划中。六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关纪委对中心“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支出合理、合法、合规。同时2025年1月中心责成市人民会堂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明确要求财务人员经费支出需符合规定。

2.履行支委会职责有偏差,1个党支部2年召开23次支部委员会研究内容不属于其议事范畴(占比85%)。

针对“履行支委会职责有偏差”等问题。人民会堂支部已经明确议事范围和程序,已经明确支委会的议事范围,确保讨论的内容符合其职责和权限。同时,已经规范议事程序,避免讨论与支委会职责无关的事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学习,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支委会成员的管理能力和职责意识,推动人民会堂各项工作的落实 。现已成立人民会堂“三重一大”议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制度。

3.6个年度民主生活会近半数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2020年1名班子成员2次民主生活会个人整改措施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3个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整改方案未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未对上年度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针对“民主生活班子成员辣味不足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等问题。根据相关要求,中心于2025年1月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民主生活会相关落实工作。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相关要求,中心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了根源,细化了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对上年度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党组成员按照中心工作分工明确了整改方案、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四是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中心班子意见建议11条,领导干部个人意见建议24条。中心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29个,党组成员刀刃向内查摆问题93个,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政治站位、责任担当等方面,提出具体整改方向,相互批评意见15条,批评内容直指思想根源和工作短板,辣味十足,同时得到督导组充分肯定。五是调整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要求,党组成员明确个人整改措施与各自分管领域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六是完善监督机制。党组责成中心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七是创新活动形式。推行“主题党日+业务融合”模式,结合中心自身建设、节能降耗等重点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

4.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全,2019年至2021年64人次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纪实中,考察组组长讲话、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统计结果汇总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均未存档。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全”等问题。一是资料收集与存档完成。经过清查小组的努力,已成功收集到未存档的考察组组长讲话内容、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统计结果汇总表,经中心党组同意,2021年2批次6人次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已重新整理并完成存档,至此,2019年至 2021年期间涉及的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均已完整归档。二是存档流程有效执行。中心明确规范存档流程,为将来新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严格执行标准,明确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资料存档,不能再出现资料缺失或延迟存档的情况。中心明确规定人事部门对每次收集的资料都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干部选拔任用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中心通过培训与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监督与问责机制发挥作用。中心内部监督岗位及机关纪委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一些存档工作中的小问题,确保存档工作的质量。同时对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和教育,起到了有效的约束和警示、警醒作用,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保障了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存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七)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与成果运用有差距

1.未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调度整改突出问题,班子成员未督促落实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针对“未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调度整改突出问题,班子成员未督促落实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等问题。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心召开2次主任办公会、8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中心由詹青春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抓好自身问题的整改,逐一落实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吕东波、赵俣轩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中心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中心党组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定期调度、建立台账、跟踪问效;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机制;对整改中发现的短板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有关制度。

2.上轮整改情况未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

针对“上轮整改情况未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问题。中心及时将巡察整改情况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加整改工作的透明度和诚信度,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将经审核的上轮巡察报告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向社会面公开,并对本轮巡视整改报告及时发布。

3.整改方案中“财务管理不规范”等4个问题未举一反三。

针对“整改方案中财务管理不规范4个问题未举一反三”等问题。一是关于房屋租赁费问题。中心按照主任办公会议重点强调财务报销流程,从严了票据审核管理,完善修订了现有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对七项48条财务制度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细化和更新,并在每年开展第三方审计工作,从而增强了员工对于财务风险的认识,从源头上制止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二是关于租车收入应缴未缴问题。现该笔资金中心已在2018年全额上缴国库。三是关于挪用资金问题。中心修订了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拖欠人员工资问题挪用的资金进行全面清查,该笔资金在2018年财政资金拨付后已全部归还原位。四是关于预付款长期挂账问题。中心明确要求人民会堂加强财务管理和支出规范流程,对长期挂账以及应收未收,应付未付进行及时清理。人民会堂在2018年按照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意见已做账务处理。

4.未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开展“回头看”。

针对“未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开展回头看’”等问题。中心党组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及中心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责成中心机关党委定期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度、跟进督查,确保中心及监管企业以务实作风和有力行动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5.“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问题出现反弹,2019年至今,有3个年度未开展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

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等问题。中心2024年12月27日,中心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中心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建立了《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日常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对象和时间,同时2025年1月中心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按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要求,中心班子成员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

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党的集中性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国有企业持续推动资本保值增值,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高质量机关事务服务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等意见建议。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中心走深走实,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推动监管企业增值保值。防范化解机关事务重大风险,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以事务支撑政务为着力点,提升机关事务治理效能。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从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及下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排查廉洁风险点,防范廉洁风险隐患。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从实。”等意见建议。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心党组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制度机制,定期研判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排查廉洁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类问题有效解决并完成整改落实任务;坚持党建与机关事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形成有机融合整体合力,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等意见建议。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为抓手,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为牵引,守正创新、狠抓落实,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中心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建立以清正廉洁、奉献精神、担当作为等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标准,同时加强对8名年轻干部培养。注重提高年轻干部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完善晋升激励机制,大力实施赋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战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与决策能力,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等意见建议。中心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围绕“四个聚焦”方面,精准施策,持续发挥政治巡察的权威和震慑力,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发展的促进。积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心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注重运用多种工作方式和方法,确保巡察成果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公务用车管理、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及班子队伍建设中,不断深化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改革。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并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持续发挥好巡察工作的放大镜、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为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发展指引。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更高的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体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组科学决策、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中心党组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之中。建立定期“回头看”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整改机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3.中心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与机关事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通过宣传引导,增强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和认同,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探索新方法。通过巡察整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

                                               20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