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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办“十二五”期间力促节能建改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盘锦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坚持打好基础、源头抓起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力促节能建、改和节能采购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印发了《关于做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向各级单位下达推广任务。召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会,对全市节能灯具的推广认购情况进行确认,配合推广企业搞好安装、调试及付款等售后服务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共认购高效照明节能灯具50000多只,其中仅在教育系统就更换了节能灯具20000余只。截至目前,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灯使用率达90%以上。二是开展节水改造工程。全市累计共更换各类节水水龙头5000余个,水表800余块,各类节水便器600余个。三是加强供暖、制冷系统改造。 市、县(区)政府均对办公楼进行了供暖及制冷系统的节能改造。2011年盘山县由县财政拨付节能改造专项资金530万元,对县综合办公楼的供暖、制冷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由原来的水源热泵改造为地源热泵。原来使用水源热泵每年耗电总费用149万元,改造后每年耗电总费用100万元左右,同比总费用降幅超过30﹪、节省资金50万元。同时节约水资源24万立方米左右。四是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我们协调财政、交通等部门向市政府申请投入6000余万元购买了两批LNG低入口城市新能源客车,节约了大量的燃油。五是坚持在节能改造中政府率先垂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自身做起,在市政府办公大楼狠抓节能节水改造。2015年,市政府办公大楼内17个卫生间34个螺旋式水龙头全部更换为新型按压式节水龙头,比原来节约用水30%以上。市政府办公大楼安装了用电时控开关,对楼内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进行智能管控,年节约电费6万余元。特别是加强了食堂建设和改造。投入19万元,将市政府机关食堂燃气炉灶更换为新型电磁节能炉灶,改造后比原来节约用能20%左右,同时还排除了燃气安全隐患,做到了既节能环保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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