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办如期完成省节能办2015年度下达的节能任务指标
- 发布日期: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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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盘锦市节能办按照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辽宁省2015年度公共节能要点》,以抓好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均衡、全面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年度实现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8%,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3%;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95%以上;节能改造投入得到明显增加,累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1300余万元,较好地完成了省节能办下达到我市的各项公共节能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