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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办积极着手提早规划2016年全市公共节能重点工作任务

    为做好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节能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公共机构节能增效”总体要求,提出要在2016年做好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实施合同制能源管理工作,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其他公共机构进行推广。 二是做好2016年能耗统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新修订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促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继续做好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工作。四是进一步做好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加强对定点企业的回访,逐步扩大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范围,提高废旧商品利用率。五是以学校、医院为重点,探索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六是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和市民的节约能源资源意识。大力宣传市委九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公共机构节能增效”的相关内容、方法和措施,提高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增效的自觉性。七是加强对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促进县区节能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八是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抓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的协调、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县区重点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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