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后勤管理、接待等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相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
2.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市直机关相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副市级以上领导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机关接待性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5.负责来我市四大机关办理公务和过往的副省级以上领导的接待工作。
6.负责在我市召开的国家、省、市大型会议及重要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相关会议室及会务设备的管理工作。
7.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节约能源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单位:
盘锦人民剧场
主要职责:为市四大机关及社会团体提供会议服务
三、编制情况: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33人,实有人数31人。退休7人。
2.人民剧场: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4人
四、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07.97万元(不含离退休)
五、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7.97万元(不含离退休)
其中:1.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27.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部分)368.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7万元
4.项目支出406.7万元
六、“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去年预算增加2台车,经费增加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