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化建设 >公共节能科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助推盘山县教育园创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盘山教育园为点,积极打造节约型示范单位典型,并力推四项服务举措促进教育园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水平、提标准、提效率、提档次。
    一是实施指导服务举措提水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将盘山县教育园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工作纳入到全局重点工作议程,不仅进行专项研究部署,还带领节能科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到教育园,现场指导节能工作,并提出相关节约能源、资源建议十余条,确保教育园节能工作不断向更高的水平迈进。二是实施政策服务提标准。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的政策文件、节能标准、先进经验等各项资料传达到教育园,确保教育园工作人员及时学深悟透最新政策,参考借鉴最好经验,以便不断提高创建标准,切实做到高标准创建示范单位。三是实施协调服务举措提效率。积极协调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节能处对教育园节能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和支持,使教育园在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等重点、难点工作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派员千方百计协调市财政局、住建委等单位,为教育园开辟创建示范单位办事“绿色通道”,提高了教育园创建工作效率。四是实施节能改造服务举措提档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仅在教育园节能项目改造上积极给予人力扶助,还大力帮助筹措资金,并从市本级节能经费中,调拨出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教育园内安装太阳能路灯、节水器具更换、节能插排布设三个节能改造项目上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其节能硬件设施建设够标准、上档次。
    2015年8—10月份盘山县教育园先后通过了省和国家检查验收,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积极组织申报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
下一篇: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