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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议纪要的种类、要求和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 基本要求

 

2.1 明确会议主题、内容,及时通知参会人员。

 

2.2 记录会议的议题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转发相应人员。

 

3 种类

 

会议纪要分为党组会议纪要、周例会(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纪要以及重大工作会议纪要等类型。模板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

 

4 流程

 

4.1 会议纪要流程图

 

会议纪要流程图见附录E。

 

4.2 会议准备

 

4.2.1 会议开始前,摆放好会议所需的材料。

 

4.2.2 准备好记录会议所需的录音笔,并检查确认可以正常使用。

 

4.2.3 明确参加会议人员,及时通知参会人员。

 

4.2.4 做好记录准备工作。

 

4.3 会议纪要

 

4.3.1 应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记录要点和会议有关事项。

 

4.3.2 整理会议纪要。

 

4.3.3 应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内容等。

 

4.3.4 会后应进行整理,不迟于一个工作日。

 

4.4 会议纪要送审及下发

 

4.4.1 会议纪要稿送局长、副局长审批并阅示。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下发,并按纪要要求执行相关工作。

 

4.4.2 如审批未通过,由办公室对会议纪要进行修改,然后继续报送局长审批。

 

4.4.3 下发会议纪要时间应不迟于两个工作日。

 

4.5 会议纪要存档

 

将经过签批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形成打印稿和手写稿两种形式,保证两份材料内容一致,应按照保存时限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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