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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物资采购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资采购管理要求、自主采购管理要求和招标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科的物资采购管理。
 
2 物资采购管理要求
 
2.1 物资采购组选定厂商,不能低于三个厂家,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坚持采购三分离原则即:审批与执行分离(批钱的不花钱)、承办与结算分离(管钱的不报销)、结算与报销分离(花钱的不结算)。
2.2 约定洽谈产品标准、质量、生产周期。
2.3 现场勘察:由技术员带领厂商实地查看产品安装的部位,提出要求,厂家通过图纸现场实际提出技术参数,并做出预算。
2.4 考察厂家,从三方面入手:信誉、实力、价格。
2.5 汇报分管领导,产品费用、生产周期、完成时限。
2.6 签订合同,经领导同意后商谈合同,再由律师审核后签订正式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送财务一份同时备案存档。
2.7 验收: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经监理、质检部门验收方可签收。
2.8 入库:仓库区域划分明确,对采购的材料做出详细登记明细。
出库:货物出场提料人需签字确认并做登记,库管需定期盘查库存,及时上报。

3自主采购管理要求
 
3.1 涉及到采购经费在 20 万以下划分为自主采购项目,需要局党组及上级监管部门召开党组会商议, 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3.2 党组会同意后可开始准备采购,首先,采购网上发布公告,订立日期,对有意向的厂商组织一个报价会议,现场报价,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坚持货比三家,寻求最低价。
3.3 报价会议,以同等质量标准且价格最低为标准确定供应商,之后签订供货协议。

4.1工程类招标流程
 
1) 根据项目确定招标方式,办理前置手续,包括:
——发改委立项手续;
——立项备案(包括环境测评手续备案);
——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
——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具资金证明;
——立项审批单位核准的招标方式确认;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2) 由盘锦市公管办抽取招标代理公司、抽取造价公司;
3)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及造价公司合同;
4) 招标备案;
5) 造价公司根据图纸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6) 招标控制价进行备案,把招标相关文件转交招标代理;
7) 进入招标程序;
8) 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
9) 组织答疑会;
10) 开标前一天抽取开标当日评委专家(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11) 开标、评标、定标;
12) 确定中标人后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13) 公示期后先发中标通知书;
14) 施工方做施工许可证;
15) 按照中标通知书时间签订合同;
合同备案。
 
4.招标管理要求

4.2采购类招标流程
 
采购类招标流程如下:
1) 收集整理各部门采购需求及预算,材料采购清单;
2) 上交主管科长审批;
3) 由科长汇报分管局长;
4) 领导同意后进入招标程序,以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向市政府打报告由财政列支,到达资源交易平台将招标需求函递交至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后提交采购需求表;
6) 公共资源在公共采购交易平台网制作公告;
7) 公告制作完成后,公共资源联系招标单位在交易平台网上确认信息后方可发公告;
8) 如需要踏勘在规定日期内组织踏勘;
9) 开标前一天抽取开标当日评委专家(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10) 开标当日评标、定标;
11) 公示期后签订合同;
12) 供货期供货完成后,联系市公管办合同监管科及采购人对此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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