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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5月15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会议由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旭阳主持。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分为总则、设立、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党组性质党委、监督与追责、附则共计八章四十五条,明确提出了党组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确保本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魏旭阳主任强调,机关党组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条例》对党组的职责规定,从严把握《条例》组织原则和决策与执行的相关内容,高度重视《条例》中监督与追责的相关要求,要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理解,充分认识到了《条例》对于机关党组开展工作的指导意义。要强化理论武装和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条例》的学习,全面提升党组的组织领导能力,带领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树立好全国的标杆的典型,推动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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